第三者扰乱我的生活
更新时间:2010-10-17 21:09:33
问题描述:
1。我老公婚外情生了个孩子,但现还没有拿出生证明,若在我们未离婚的情况下,在出生证明父亲栏写着是我老公的名字,请问以后要负法律责任吗?(如重婚罪等或罚款,但他们还没有构成重婚罪,因为他们并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现我们还没有离婚,而且我和我老公是在同一个工厂上班,那个女人就到我厂门口闹,弄得我没有办法正常工作,心理压力大,没有脸面对同事,因为我是最无辜的一个,请问我可以起诉她扰乱我生活吗?
3。如果我要和他离婚,是否要到当时办结婚证的民政局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两方自愿离婚,我们俩孩子的赡养费已协商好,到了民政局是否可以即时办理及拿到离婚证?若不能即时拿到,那么从开始办理到结束大概要多少天可以领到离婚证呢?
以上烦请给予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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