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应该给孩子多少的抚养费。难道就只按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予而不考虑到该地区的生活标准么,及孩子的实际需要么
更新时间:2010-10-18 15:12:46
问题描述:
我是内蒙古根河市的教师,我们这里孩子的生活有400元足够了,我已经给了孩子500元的生活费,我的工资是1500元,我们有个950的物价补贴,但是不在工资单上,并且是按年度给发的,离婚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有,一直在我的父母家居住,每个月要给我父母800元的生活及房费,请问我应该给孩子多少的抚养费。难道就只按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予而不考虑到该地区的生活标准么,及孩子的实际需要么,那么假如我收入是1万元也是这样么
主要的是我想问一下那个物价补贴不在工资单里,但是年末一起发放,那么在判决的时候应给算在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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