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租,押金要退么?
更新时间:2010-10-16 17:11:53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2010年7月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在中介处),租期2010-07-10到2011-07-09,租金1000/月,水电物业费用等自理。签约的时候,交了半年即6个月的租金6000元和2000元的押金。合同约定如提前退租需赔付房东1个月租金. 2010年9月下旬电话向房东提出退房,告知房东会在2010年10月10日之前搬出。2010年10月10日我搬出了出租方,搬出当日也有在物业登记,登记时,物业有打电话通知业主我要搬出。业主姓方,男的,但是一直跟我们联系的房东姓孙,女的。现在房东,也就是孙小姐坚持,1个月房租要赔付,2000的押金也不退了。要么我们给她找到下家。 请教:
房东退押金的要求合理么?
这种情况如果我诉诸法律,有胜算么?会纠结很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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