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0-10-21 21:10:43
问题描述:
女,53年5月生。2001年入职私人企业,当时只开了银行工资簿。2002年9月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之后没再续签。后一直在该公司工作到现在。其间公司有转名合并等事宜。一直没有办理社保。今年想自己一次性买断,但被告之已超龄,不能买。请问有办法办理吗?如采用劳动仲裁方式,可否达到:1,诉请该公司赔偿2001年至2003年5月(50岁)社保;2,诉请该公司赔偿2008年至今双倍工资;3,一次性买断余下社保金额。谢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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