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我该怎办?
更新时间:2010-10-15 18:36:34
问题描述:
2007年8月,我与人签了份合作协议合作在克拉玛依干工程,2008年1月完工,由于工程款没有及时结上,因此未能及时分红,但是,在2007年10月和12月已先后给他分了8.3万元。他可能忘了其中2.3万元是打到他的银行卡上的。2009年4月他一合同诈骗罪报了警。理由是我和甲方没有书面合同,而公安局也不作任何调查就只接立案。同时上网追逃。我的电话和家庭住址他都知道,而且我也没有必要逃跑,我不明白公安局为什么要这么做?4月16日上网,17日就抓了我。把我带到公安局后立即叫来了他,让我把他投资的三十万还给他,立即放我走。我辩解说他根本没有按协议上规定的三十万全部到位,并要求他拿出三十万的证据来。谈不拢警察就把我给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然后逼着我的家人给钱。一直把我关了十四天,我的家人给他给了十万元,并且逼我给他打个二十万元的欠条同时找个人担保。在公安局里警察也这样要求,不然就不放人。我不明白公安局能否这样做?一年多过去了,在解除取保候审时警察还威胁我说:你的事情很严重,还没有完,赶紧把钱还了,我们就不会找你了。我想求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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