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350450.现在不是实习最低工资制吗?是不是又该将那部分工资补上呢?
更新时间:2004-03-24 01:18:01
问题描述:
我的爸爸是在这个县的林业局工作了20几年了,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他一直都是临时工,本来是一年一签的合同,20多年只签了5次。今年,单位和爸爸签了合同,工资由原来的400涨到550,但是要求爸爸自己去买保险,相当于150包干了一样。爸爸与单位协商,单位不同意出钱买保险,同意再用爸爸10年。我爸爸现在都51岁了,本来就有骨质增生的病,谁能保证在这10年内不发病。单位的合同写的是双方协商,可也带有强制性,如果爸爸不签合同,就是业了。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单位不同意签呢?算违法吗?用人单位该给员工买保险,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但应该从什么时候买呢?从新劳动法颁布的那年,还是从爸爸参加工作的那年? 我爸爸的工资一直都很低,350-450.现在不是实习最低工资制吗?那单位是不是又该将那部分工资补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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