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哺乳假是一回事吗?还是不同的休假?哺乳期的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呢?
更新时间:2010-10-12 22:11:29
问题描述:
公司要把成都分公司关闭,我刚休完3个月产检,目前在哺乳期
【背景】
1)成都市政府规定在爱婴医院开具母乳喂养证明,可增加1个月休假;
2)产后一年内,每天1小时哺乳假
【请问】
1)连续1个月的哺乳假公司可以不批准吗?
2)两种哺乳假是一回事吗?还是不同的休假?
3)哺乳期的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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