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索取过高的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0-09-30 16:25:37
问题描述:
2009年8月我毕业签约广东省河源市一所民办公助的学校,签约年限为3年。今年7月底我参加了江西省的公务员考试,8月下旬笔试成绩出来,我第一时间告知了学校实情,学校在开学后不久也招到了新老师,现在着手和学校处理违约事情,在当初签约的时候,签订了一张学校自身的合同,要求违约金2万,如果当初不答应这样的违约条件则会失去就业机会,我无奈签下自己名字,如今学校索取我2万的违约金,大大超出我的承受范围,如果我不交,学校则扣押我的档案,并且我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都在学校手上,现在我很焦虑,希望律师能给我一些好的建议,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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