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签订协议终止合同可否获得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0-09-27 18:21:51
问题描述:
本人在所在单位工作算守本分,在24号部门主管寻找本人说一些模糊的过失问题,我要求列出详细的事实,却又得不到答复,其间我说了一句,如果觉得我不适合她的管理方针可以把我辞退了.第二天人事部找我面谈要求本人自己提出辞职,我拒绝,后来公司直接以辞退形式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就赔偿方面没有达成一个明确的共识.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口头说按照劳动法规定补偿.这样我能拿到属于对我的赔偿么??赔偿的金额是按照国家最低的标准还是按照本人的近12个月的平均收入呢?
在公司没有支付劳动收入和赔偿金的情况下,我能否继续停留居住地方(公司宿舍)
赔偿金的时间可否有一个明确的时间?
辞退是否可以要求短时间内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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