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被物管转让给他人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9-28 20:34:05
问题描述:
想请问;我在某一写字楼租赁了八十平方左右的房子作为服装销售埸所.[本楼全部都是做服装]因去年有其它事业无法继续.于去年七月将其门面转让给他人.由于对方当时资金困难.双方约定先交三万人民币门面转让金.我应将门面租赁合同.押金条交付对方.佘额二万在约定时间内付清.但由于对方至今都没按合同约定要求付款.所以双方都没提出办理过户手续.但在今年九月初我接到对方电话讲她准备将其门面转让给他人.转让费九万陸仠元.让我提供过户的相关手续.我拒绝了.我提出先把佘款结清才可过户.我没想到我今天从物管处了鲜到门面己经转给他人了.物业管理人员讲对方有我的委圫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有我的签名及合同押金.物管处认为对方以上过户手续齐全.将此门面合同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对方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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