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宅基地
更新时间:2010-09-26 16:57:15
问题描述:
我们村里有一片地,原来是村里一部份人的——火平(就是用来晒谷子的地方)现在我村里各户人,基本己新建有新楼房,村里只有二、三、户人家,还是旧坭巴房子。没有地方晒谷子。
由于旧的火平(晒谷子的地方,己给村里存方东西,石沙和(杂物)所以那个场地己不能用了。
因为现在我想把我家原来的(火平、晒谷子的场地,用来盖房子)
现在村里有几个人说,那里的场地那家都不能盖房子,要把那些地收回去归村里所有,拿来做村里的蓝球场、和其它公共场所。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我个人认为是不合法,如果他们是不合法,又有什么办法阻止他们这个行为?
他家的一个哥哥是我们县城的(教育局长)
希望人高人能给我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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