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0-09-28 09:46:40
问题描述:
一、合同纠纷:
一位工作6年的员工,前期合同到期,续签一年的合同,现因对其工作能力不满意,想解聘他,(原打算用调换工作地点的方式,让其自动离职,而合同中写明了他的工作地点,不经过他本人的同意,公司没有权利调派他到其他工作地点吗?),请问如何能够在免责的情况下解聘?若要赔偿,又该如何计算?
二、劳动纠纷:
一名新进员工,因其试用地点不在公司总部,综合因素,也算疏忽吧,他的使用期合同没签,现决定不用他,是否有规定要付他2倍的工资?
请帮忙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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