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小区使用临时电供电,物业有权收费嘛?
更新时间:2010-09-26 16:13:2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小区至今使用临时电单路供电,是老式后付费的电表。物业按照每户居民一段时期的电表读数差,以市民用电价格为单价核算收取电费。缴费后的发票不是电力收费的发票,而是物业单位的发票。入户电表上未见供电局相关年检及校正的封签。
最近看新闻报纸上讲按照[电力法]规定:临时电是不能转售的,除电力行业或者授权企业外,转售电是违法行为。而后,我咨询了本区的供电局,供电局查询相关记录表示,我小区的临时电供电设备不属小区开发商所有,是另外单位申报的,是否欠费不得而知。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是否继续给物业缴纳电费?法律上对于这样的事情如何定义?如果产生法律诉讼,会是怎么个情况?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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