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右手大拇指伤残如何赔付?
更新时间:2010-09-24 21:53:25
问题描述:
2010年7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我工地一作业工人在隧道施工防水板时不小心被自己手持的切割机切到右手大拇指,经医院抢救后大拇指全部保留下来,但指甲盖没了,且第一节关节活动受阻,功能达不到未受伤之前的状态。根据我单位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我工人达不到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约定的7级伤残,但我工人根据其本人请的律师提供的资料上可能可以鉴定为10级伤残(暂未鉴定伤残等级),为此我工人向我单位索要不少于8万元的赔偿。
我想请问:一是我单位能从太平洋保险公司获得多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合同上最高可赔付为15万,按10%的赔付比例)与医疗保险金(合同上约定最高为2万,扣除100元后按可赔付的80%赔付)?二是我单位在保险公司最大限度的赔偿外,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还应当支付哪些费用给工人?请求给予答复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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