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急
更新时间:2010-09-23 18:21:42
问题描述:
出了交通事故又招医院漏诊,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属漏诊!由于没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审法院把所有的 费用全判给肇事者了。肇事者上诉理由;一,医生不仔细检查是照成漏诊的 主要原因。耽误治疗发生股骨头坏死导致伤残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是自己属于紧急避险,二审中肇事者没任何证据也没做司法坚定,如果做了司法鉴定肯定与漏诊存在因果关系。现在医院愿拿五千私了,你说我该不该要?二审会怎么判?如果维持原判肇事者拿不出那么多怎么办?我告过医院一次了, 是否还能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重新起诉医院要求赔偿?麻烦律师答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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