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没有什么事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轻伤?4如果我家不给那么多
更新时间:2010-09-23 08:43:43
问题描述:
我弟因一小事和邻居发生口角,由于语言冲突,我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我弟用砖头打在了对方的头部,当时流了血.我弟弟和我表哥立即将对方送入医院,做了CT及各种头部检查,无碍,只是头部缝了五针,周围血肿,其他器官和功能均未受到伤害,对方住院第二天血肿就消失了,已经没有什么事了,每天只是输一些消炎的药,对方开口向我家要10000元赔偿费,不包括医药费,请问1\\我弟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对方的伤情是轻微伤害还是轻伤?3\\对方要的钱是否符合规定?4\\如果我家不给那么多,对方起诉,法院会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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