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八月签订二手房购买协议。因为经济条件原因,定于八月底付给房主首付款,并且给他留下了一个八月底结清首付款的说明。后来因为钱没有凑齐,我给房主打电话说九月中旬付首付,房主表示同意。现在房主因为八月底没
更新时间:2010-09-22 13:21:25
问题描述:
我于八月签订二手房购买协议。因为经济条件原因,定于八月底付给房主首付款,并且给他留下了一个八月底结清首付款的说明。后来因为钱没有凑齐,我给房主打电话说九月中旬付首付,房主表示同意。现在房主因为八月底没有拿到我的首付款,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此外,当时和中介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日期是8月初,我和房主今天才拿到这个盖章的补充协议,请问这个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从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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