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不还每天罚金100元,还款日期具体怎么约定,并说如再不还款月息改为3%;是不是还有担保责任。
更新时间:2010-11-11 07:41:51
问题描述:
A因什么事借款一万元,月息2%,到期不还每天罚金100元,
借条
今借现金一万元,(10000元)
借款人:A
担保人:我
2008年12月10日
还款日期具体怎么约定,我记不清了,好像是月息2%,时间一年。
2009年12月8日,贷款人让我转告A借款快到期了,2009年12月14日,A向贷款人支付现金2600元(利息2400元、罚金200元),并与贷款人协商本金晚一段时间还,贷款人同意,10年3月贷款人找到我说,A仍没还款,让我问一下,并说如再不还款月息改为3%;我找了A后,A答应尽快还款;到现在贷款人没再找我,据我所知A一直没还款,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是不是还有担保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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