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签下此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可以诉讼吗?若降低生活费协商不成
更新时间:2010-09-20 08:26:02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于今年2月份离婚,离婚时女方一定要要求男方每月给儿子生活费1500,教育费另外支付,医疗费另外支付,否则不予不离婚,无奈之下,只好签下此离婚协议书!男方于现在2010年9月18日阳光工资了,每月工资2000元,奖金3000!现在还想成家,想跟女方协商把生活降低低至800元或1000元,或者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在内每月1500元,但是女方不肯,一定要按照原来的协议书执行,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想法院起诉要求降低生活费吗?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吗?女方说生活费归生活费,教育费归教育费,医疗费归医疗费,这样的抚养费额度太高,承受不了,女方自己又是公务员(教师),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本来协议书上写着男方每个星期六接孩子到男方家吃饭,已经好几个月了,女方不让孩子到男方居住处,称孩子读书没空!这种情况下,可以诉讼吗?若降低生活费协商不成,诉讼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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