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有利的劳动关系证明,只有工友的证言(惟一的证据),而工友又没有与工地签合同,小组长也没有和工地签合同,上诉
更新时间:2010-09-19 14:53:52
问题描述:
我母亲52岁了,在一建筑工地做小工(杂工),在地下室的成台基础的围墙压伤,在医院治疗切了一个肾,左肱骨骨折还有右肺损伤,现在证明劳动关系较困难.没有签劳动合同,其他工友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班组长也没有和工地签合同,劳动局不予以审理,是不是就要上法院起诉了,如果仅有工友的证言有胜诉的把握吗?
另外,承建方,有提出赔偿七万多块钱,这个赔偿的金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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