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及名誉权
更新时间:2008-03-28 19:20:44
问题描述:
财产分割若干问题
1\双方2001年7月领结婚证,十月举行仪式
2\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个性差异经常闹矛盾,曾发生过男方将茶几踢翻导致女方右手受伤去医院急诊包扎一事发生.但事隔太久女方已记不清具体时间.
3\女方公司要求必须集资,女方和男方商量时男方说家中无钱,女方故从女方亲人处借款购买了公司的集资款.
4\女方2004年因个人身体不适男方未提供相应照顾,女方在女方家人陪同下去外地治病回来后至娘家居住,未和男方在一起生活,男方也未给女方任何生活费用
5\男女双方都有工作,但女方因身体健康问题2004年有三个月工资水平低于平均标准.期间曾向同事借过一笔款项
6\男方找人调解要求女方和其共同生活女方拒绝
7\男方未征得女方同意更换共同居住小屋门锁
8\男方提出协议离婚并列多条条款女方不同意
9\男方母亲携人去女方家和单位公然骂街多次,男方骑车在后尾随,第二次时被女方报110
请教:
1\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凭以上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2\男方索取婚前的彩礼钱是否能被支持?(男方父亲内退,母亲务农,女方家庭条件较好)
3\男方以婚后这么久没有存款为由,索取从领结婚证至目前为止男方四十个月的工资是否有根据?
4\女方在工资收入太低时借入了一笔款项但男方不认可,是否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5\双方结婚至目前为止无有共同存款,是否可被认可?
6\男方要求女方的集资款为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否可以认定?女方应该如何证明此款是借来的?
7\女方及其家人可否向法院提出诉讼追究男方家人及男方对女方家造成的名誉侵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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