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吧!
更新时间:2010-09-13 12:29:15
问题描述:
我父亲生前替单位的站长为一份转账的钱,做了担保。后来那个站长跑了,债主王四和她老婆恫吓我父亲,因为他们恫吓我父亲重新改了欠条,结果就变成我父亲欠的钱了。王四就拿着新写的那张欠条起诉了我们家,父亲患有脑血栓,从法院回来后不久因为此事就去世了。现在家里没钱给,王四就种了我家的地,4亩半的地,他却按4亩整再种,(那4亩半水田是家里1年的主要经济来源)
我想知道,法院未经过任何调节,就做出宣判,对方擅自将土地租赁,这样都合乎法律程序么?
原本是别人欠的钱,后改成借款人是我父亲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么?
还有就是父亲的病,能作为他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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