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把骑单车过马路的人(已经到马路的安全区)撞成重伤头部做了开颅手术!
更新时间:2010-09-11 18:03:14
问题描述:
2010年8月12日23:10分晚左右,受害人骑着单车过马路的时人已经过马路的安全区啦!突然小轿车一个劲的把人撞到在地上造成受害者身体遍布是伤!脸部高额撞掉了一块肉伤口长度从左眼睛角上方的一直破到左鼻孔的正下方!还造成头部破裂做了头部的开颅手术!在医院昏迷10天才脱离危险才醒来!在住院区间肇事者垫付医药药费,肇事者给啦受害者家人在医院看护受害者的1100元生活费。剩下的所有生活费经由受害者家人出。到现在为此受害者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还没有下床行走的能力,医院方就要求出院回家护理,不知道院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还有在和肇事者的赔偿方面怎么去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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