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已经判决,当事人有不同意意见,但是公司领导已经同意,我们该怎样解决?
更新时间:2010-09-09 10:29:28
问题描述:
我开公司车因为路况操作失误造成车辆震动,车上乘客到站后一位带孩子的女士说不舒服,我立即带乘客去看医生,做CT检查检查结果腰椎没有异常,乘客讲还是疼痛厉害,判断是软组织损伤,当天打点滴观察,乘客在去检查之前说检查腰椎没有事就不再让我赔偿,CT检查没有异常,第二天就回家修养。我交CT350元药钱300元。出于责任心当晚给乘客买有一箱营养快线和十元点心。三天后乘客给我打电话说想复查,复查医生说要多休息,也可以再开点活血药。我想既然腰椎检查没事,那我们对事情要有个结果,建议再给乘客开几天的药,并且给三百元的营养费,乘客不同意,要求再去其他医院看病,吃中药调理。不同意和解后,我把事情上告公司,公司一直置之不理,乘客很生气便把公司和我告上法庭。法庭调解中,公司不让我为自己辩解,公司同意调解结果签字,我根本不同意调解结果内容。对此有疑问:乘客说自己摔倒,我当时没有听说有乘客摔倒事件。乘客是带着儿子坐在后排座,据乘客说孩子当时是睡着头躺她腿上。当时车子是上下震动,孩子压着她的腿,如果说是摔伤会同时摔伤。三天后却说要去其他医院看病检查,我不相信后期是应为原伤所引起的伤痛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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