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品丢失索赔
更新时间:2010-09-08 21:45:40
问题描述:
我在2010年7月31日委托**快递将一部价值12000元的ihpone4手机从北京中关村寄到新疆和田陆航飞行大队,手机途中丢失,**告之只赔偿运费的五倍,也就几十块钱,因为从来没使用过**快递,故不知道需要保价,当时收件人还问了我手机的价格,因为怕收件人因手机价格过高中途调包,所以只说手机大概价值四五千元,但是手机的发票在我手中,可他们当时也没说需要保价,所以我也不知道要保价,我想问一下律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如果只赔偿运费的五倍我的损失太大了,我现在正在向**公司上海总部发索赔函,所以想请律师告之我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按照法律来说**应该赔偿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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