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样判决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0-09-09 16:56:15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一员工于2009年3月27日在清扫道路的时候被车撞伤,经治愈后认定九级伤残,该员工把车主告上石獅法院,法院判决车主赔賞该员工含医疗费用四万二千余元在内及其他费用共计十万六千余元,车主理赔完后,该员工又把公司告上石獅法院,法院又判决公司同样要赔賞该员工医疗费用四万二千余元及其他费用共计九万六千余元,该员工住院期间总共花费医疗费用才四万二千余元,她得到赔賞的医疗费用却有八万四千多元,请问法院的这种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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