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打工,出现意外遇难
更新时间:2010-09-08 12:43:24
问题描述:
我姐姐的丈夫在一个月之前,给别人浇水时突然晕倒在地里的水中(水深10厘米左右)因旁边无人淹死在水里。当时法医等相关人员,到姐姐家要把她丈夫的心脏、肝等部位要拿回去检验。姐姐不同意法医等相关人员要求,于是他们对姐姐说那以后你没有任何诉讼请求,如果你同意在这份协议书上签字。姐姐给他们签字了。他们走了。现在姐姐她们家还有三个娃娃,生活上遇到了很大困难。
请问:用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么?死者家属能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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