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职业病四级伤残人应享有哪些待遇?
更新时间:2010-09-03 11:53:37
问题描述:
本人现年52岁,男,我是**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职工。1979年参加工作,单位安排油漆工岗位至1994年共15年,1995年调离到其他岗位工作,由于身体长期接触油漆,经查身体患有苯中毒,2002年8月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本人身患苯中毒职业病,颁发给我工伤证和工伤等级待遇证,伤残等级为四级。请问律师我如何享受工伤待遇?2003年元月单位以种种理由说我从2002年8月至2008年7月这6年里只能享受2.88万元一次性的工伤津贴补助金和生活补助费,要求我在单位出具的会议纪要文件上签字,本人签字后领取了这笔资金。这6年里我和我爱人共同承包了本公司的车辆营运,签定了合同书(我和社会其他人员一样待遇条件参与承包)单位对本人未给予任何的工伤特殊照顾,我的一切工资和福利停发。请问律师这合理合法吗?2009年至今2年里单位给我每月1070元的内退工资让我回家,其他待遇全无,然后等待办理正式退休。这样安排是否合理?请问律师本人上述情况下我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是否到位?若有差额如何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