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北京一家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而且我对大股东以公司财产“土地和仓库”作抵押贷款完全不知情,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9-03 17:55:08
问题描述:
我们是北京一家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自然人组成,股东A占60%股份,我占40%股份,公司由股东A运营管理,公司有一幅土地和土地上建筑物仓库一座。去年大股东以公司财产“土地和仓库”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并把此资投向了股市,而且我对大股东以公司财产“土地和仓库”作抵押贷款完全不知情,我也没有签字,现在,投入股市的资金亏损了,大股东要求把亏损作为公司的亏损,由股东来分摊,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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