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呢?
更新时间:2010-09-01 21:36:39
问题描述:
跟男朋友谈恋爱两年半时间,现在他在上海。但我们的感情却没办法继续
去年十一为他打掉一个小孩,当时都没敢跟父母说,怕影响他。人流后也没有好好休息,没有人照顾。当时只是怀孕到四十天就打胎了,是医生说药流他们医院没有。当时也不太懂就听了医生的话药流了。
没有保护好自己身体,到现在自己身上的毛病也很多。但治病吃药从没要过他一分钱,只是人流的手术费是他出的五百多块钱。这些我都没有怨他。因为我很爱他。
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可他一到上海去人就变了。
可能问题早就发生了他隐藏得太深,我一直没有发现。
现在我身体出现问题也跟他离不开关系。
前段时间我们分手了。他完全不是一个男人,我打针吃药都是真的,许对他还抱有希望,我把这些都告诉了一个很好的女孩子。也希望通过她能唤回他的良知。可他居然要那女生不要相信我说的谎话,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这些年的付出居然象是被一个狼心狗犻的人一口否决。
感情和身体的欺骗,有没有可以帮我的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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