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制度是否合理合法?
更新时间:2010-08-31 08:46:1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私企销售人员,09年销售一笔货款,有13万元未能收回,公司制度规定货款未收回,业务人员需承担20%,期限为一年,超期将不再返还20%,一年其间公司扣除了我的所有奖金和提成2万多,只发底薪,我通过各种方式催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全部货款,但公司以部分货款超期为由,拒绝返还我个人的12000元,请问公司所谓的制度是否合理,扣除的款项已超出普通员工的承受能力范围,我该怎样要回属于我的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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