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事故认定
更新时间:2010-08-30 11:57:4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驾驶半挂牵引车在晚上8点30分左右,发生在237省道,我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前面(铃木踏板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突然有一盏灯 飞速 向我驶来(对方逆向行驶),我车速已降快要停下,同时本能反应向左拉一把方向避让,对方(酒后驾驶,酒精度为270.7mg\\100ml)反而加速使向我车,撞到我车右侧,造成事故(对方一人死亡),当时我立刻报警。 结果当地交警认定 我付主要责任 刑事罪。 难道当地酒后驾驶又逆向超速的摩托车就那么点责任吗?他们(交警)就说了,你不是当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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