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未满,房屋已出售!
更新时间:2010-08-28 11:59:07
问题描述:
本人租约9月15号到期,业主在没有提前通知我的条件下于8月25号出售此房屋(之前半个月达成买卖协议,25号完成过户)。本人与原业主达成口头协议赔偿我2万2千5百元(其中包括:两个月前我对此房屋的装修花费5000,押金2500,未到期一个月租金2500,其它部分为赔偿金)。于23号与原业主达成口头协议后通过银行转帐支付我一万元。(本人出著收条并附:两天内搬完对方再付余下的12500元,此条一份由原业主收持)而此后的25号上午此买卖双方完成房屋的过户手属。交楼前24号本人曾有电话给原业主关于尾款事宜,对方答复:晚上或者隔天。25号交楼后电话一直不接。(本人现在就只有当时的租赁合同在手)请问我该怎么办?急!急!谢谢那位好心的给出出主意。。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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