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能改变以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承诺的公证
更新时间:2010-08-26 19:00:45
问题描述:
我父亲1993年去世,母亲尚在,另有3个兄弟。约10年前,为继承我祖父在香港的遗产,需要由我大伯和叔叔(当时健在)和我母亲、我及3个兄弟,出具继承公证书。我母亲对我说,公证员说,要我们派一个人出面继承,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我父亲的遗产,这样容易操作。当时我就心存疑虑,一是认为公证员怎么能做出这样的提示,而是担心以后会真的失去继承权。由于我父亲去世前并没有对其财产作出安排,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我还是同意办理了公证。为此我和我的3个兄弟办理了放弃继承由我母亲继承的公证。
最终继承我祖父在香港的财产的事情也没有办成。
现在我母亲写了遗嘱,可能对我不利。这是我当时就担心的事情。我是否能改变以前放弃继承我父亲遗产的承诺?因为我认为当时就不是我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但是我没有证据表明当时我母亲的讲法。
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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