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改门算改变建筑主体吗
更新时间:2010-08-24 09:38:53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于2009年8月与房东签定五年租期的一楼底商用于经营,合同中要求不得改变建筑主体,不改转让,
2010年初,我将租的房分成三部分,其中两部分出租给别人经营,剩下的一部分自己经营。
2010年8月初,我将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全年的房租交给房东。
2010年8月底,房东以我将房分租出去(合同中规定不得转让),并且将窗户改成门(合同中规定不得改变建筑主体)为由,要求我退房。
如果对方起诉我要求退房,法院会如何判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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