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报案人提供重要线索,知道犯罪嫌疑人地址,电话,警方迟迟不受理
更新时间:2010-08-22 16:53:1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叫周**.我请教以下问题:我是某经济诈骗案其中一个受害者,上个月中旬我们已经报案,警方以立案.上周受害者胡小姐通过与犯罪嫌疑人聊QQ得知他的地址,手机号码,座机号码.这条线索我已到报案的公安局说明,可是5天过去了,公安局迟迟没有采取行动.我想问,1,我们在报案的公安局销案,然后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地重新报案,这样行不行? 2,如果警方不处理,我们直接把犯罪嫌疑人抓起来送到公安局,这样会不会触犯法律?
以上静候答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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