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开发商是否能全额退还首付款?
更新时间:2010-08-23 17:50:42
问题描述:
今天3月份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买了一套期房,当时签了认购书,并交了五万元定金,当时签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五证,说在办理中,后等了几个月,售楼处通知,说由于是外地户口,首付比例需交50%,当时签的时候说只需30%就可以,而且我们是自住第一套住房,而且我的户口也并非所谓外地户口(也是廊坊市其它县的户口),后经过协商,售楼处答应先让我们签了正试合同,会尽量按30% 的首付办理贷款,后来,我们签定了正试购买合同,并按30%交齐了首付款共九万块钱,而签正试合同时售楼处仍未办全五证,只有土地证和开发商咨质证书,基于这种情况,考虑怕办不成代款,所以和售楼处签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具体日期内,未安30%比例办理好代款,并全额退还所交费用。请问律师,像我们遇到的这种情况,如果到时真未能按30%办理代款,开发商是否能全额退还我们所交的首付款九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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