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后不能获得股权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8-22 16:45:03
问题描述:
2006年我通过一个同事投资到一个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方出了资,通过对方分了红,约定自己承担投资风险。只是在分红上约定与对方无关,没有关于股权归属的约定。其中有一条约定:出资后公司允许出资人转让,经过双方协商好后,对方可以将出资资格转让給我。对方现在是登记在册股东,工商登记也是,股东名册上也是对方。公司根据公司法发起人的股票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在07年过了一年后修改章程规定要求转让双方申请,董事会审查受让方的资格,可以依法转让。对方也拒不配合不可能双方向公司申请股权过户,想到法院起诉确权强行过户,但是由于自己没有参加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分红也由对方转交的。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实际认可我的股东资格。证据不足以认定股东资格。1.像我这样隐名投资人没有股权,不能确权过户。属于什么法律关系?是借贷么?。2.根据协议约定应该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转让股权,请求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没有证据证明我一直在向对方要求转让股权导致时效中止后重新计算,股权证在我方上面有关于07年4月后股票可以转让的规定,我是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转让的,也就是知道或应当知道不转的话,权利就受到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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