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想起诉离婚
更新时间:2010-08-22 23:12:58
问题描述:
你们好,本人男,作为现在六个月哺乳期的小孩子的母亲,小孩三个月的时候因为婆媳关系不和,先用粗话駡、和踢家婆,家婆也还手了。然后女方家人在没有通知男方家人的情况下,深夜两点钟就把小孩子的母亲载走了,至今三个月未回,作为男方中途去了两次女方家去接她回来,都没有结果,男女双方多次沟通无效,女方都坚持说要离婚,为了小孩子我都没有答应,上个星期小孩子生病住院急救,打电话去叫她回来,都没有回来,跟她说还是要坚持离婚,说愿意放弃抚养权,但不出抚养费,我气愤中跟她说了,不出抚养费也可以,但小孩子生病时住院的住院费两万五钱(分别住了两次医院,一次是未走前,一次是走后,钱都是借的)和聘礼钱拿回来就行了,她就不答应了,现在也不愿意回来,跟我拖。还叫我赔她十万元清春、精神损失费。请问依照上述情况作为男方的我觉得她对小孩子不负责任,为了小孩子能起诉离婚吗?小孩能判给男方吗,要不要赔偿给女方。(注:男方一直抚养着小孩子,想争取能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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