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10-09-01 18:29:24
问题描述:
我妈妈在村中的道路骑车经过十字路口,与一辆骑摩托车人员碰撞,由于失去平蘅,刚好摔到在一个距手扶拖机前面一米左右的地方,手扶拖机前轮从和老娘的身上轧过后,后轮又从身上轧过,导致我老娘的右手被轧断.因为是在村中的路上,并未报警和留下任何现场照片,但有目击者,后与事故当事人协商医疗费用是,他认为三方都有责任,医疗费用应该责任各为1/3,我们表示不能接受,事后报警.交警因周末并没有对此事作出一个明确回复.在此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在些次事故中,三人的责任如何认定.另外我们是否可以向其他两位事故当事人提出其它费用的赔偿,如,误工费,生活费等等,敬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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