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0-08-15 00:39:26
问题描述:
我租了一套房子,与房东签定了一年的合同,并交了500元押金,到现在已经住了三个月了,我有事要 去别的城市就想不住了,于是和房东说了,房东说我违约就不退押金.合同上也说,如果有事就提前一个月打招呼,我也确实提前说了,而且有线电视费我也交了,到现在房东都没去交,还让我去交然后她报销,如果她实在不退押金我就把她的东西拿走抵押,直到退押金为止,您说这不是欺负外来人员吗,请问大家我这样做是否合理,有什么其他办法。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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