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咨询!谢谢
更新时间:2010-08-13 19:45:42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在此有一事咨询,望各位大师能解答疑惑,谢谢!
本人7月中旬接到某市公选办公室的电话,说由于我报考了公务员(今年早半年参考),现在由于位于我前面名次的人体检没有通过,产生了替补名额,问我是否还愿意去。我同意了,于是接着安排我体检,体检顺利通过后,又当面考察。一切顺利后该市公选办还催我早点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7.12号下午相关负责人突然又通知我说因为我今年并没有参加面试,所以资格被取消了。但是我认为公选办那边在通知我作为一个替补名额时,就应该充分了解我的具体情况(由于当时笔试成绩不理想,我没有参加面试)。现在那边也承认了自己的工作失误。但对我个人来说,肯定是有一定损失的。由于字数限制,具体损失内容在此不多做赘述。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在没有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针对我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是因为对方的严重工作失误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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