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請事假,是否需要證明呢?
更新时间:2010-08-13 11:06:01
问题描述:
因為我7號的時候有急事需要離開公司,不在此公司工作,但是公司規定辭職需要等1個月,所以就沒有遞交辭職信。
因公司15號發工資,所以我打算一直請事假到15號,開頭的時候請到12號,但是現在公司已經不給請了,說明晚一定要去上班,還有上班的時候一定要帶,之前請的事假證明,不然就算回去上班之後也不發工資,我想問下,如果我回去工作后,是否必須交證明呢?
如果交不到,公司又是否能私自不發工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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