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下一女孩8周岁,男方是单亲家庭,无房无固定收入
更新时间:2010-08-09 11:57:37
问题描述:
双方都未到20周岁,生下一女孩8周岁。男方是单亲家庭,无房无固定收入,女方的家人要求男方拿礼金结婚,男方先前把孩子强行放在女方家里,并说“孩子不可能带走,你们要送人就送人”。在以后的电话通话中女方的家人要求男方先把孩子带回家后,拿2万元礼金结婚。而男方的当事人和当事人的爸爸再和女方家人多次商量后决定:“一个星期内过礼结婚并把孩子带走,不带走女方可以把孩子送人”。女方在电话中特别强调:“过礼结婚与孩子是两回事,一星期内既使没过礼结婚男分也要把孩子带走,不带走女方的家人就会把孩子送人”一星期后男方没有把孩子带走,女方的家人认为男方不要孩子了,孩子的母亲无经济能力抚养孩子,把孩子送人了(一星期内女方的家人多次打电话提醒男方把孩子带走)。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的家人把孩子送人属于违法吗?而男方以后有没有权利再向女方的家人要孩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