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女不同意会判离吗?
更新时间:2010-08-09 22:16:49
问题描述:
恋爱7年,结婚1年。由于男方过失在外有人移情别恋,与女方之间性格生活方面矛盾日益加深,坚称无法在一起生活,提出离婚。但没有和第三者有身体接触的证明,男方也坚持称和第三者没有发生性关系。女方要求协商离婚,提出10万元精神损失及当初操办婚姻所发生的费用补偿。男方不同意赔付,上诉法院申请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请问在6个月之后,是否调解无效就直接判离婚?女方会得到金钱上的补偿吗?法院所判的女方的经济补偿包括哪些?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