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赠与问题
更新时间:2010-08-02 15:03:07
问题描述:
我们领证结婚一个月并且一直生活在一起。直至五月十二日发生矛盾男方说需要冷静把我撵出新房。后来他们便把我们结婚的东西偷偷搬回了家。之后便起诉我离婚了。我们在婚前双方父母共给予现金七万元整(男方家六万五千元,原打算给七万但没有那么多说等秋后在给。这笔钱的数目都是他家人说的给的我从未要过。)婚后我们还剩下四万元钱,现在他起诉我离婚说要回彩礼钱,婚前给钱时并未明确告知我是彩礼钱的。就是说他家给我们这些钱后就什么都不管了。现在他要如数要回我们剩余的钱和两金价值2950元。我想请问律师他要这笔钱有道理吗?因为当初并未明确告知是彩礼钱,我认为是双方父母赠与我们的钱婚后应为共同财产。还有两金应给还吗?这也是赠与我的啊! 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