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同居伴侣的继承权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10-08-03 14:22:31
问题描述:
老人在老伴去世后有续弦的打算。目前的对象各方面情况都不甚了解。老人的想法是先同居但不婚姻登记,了解合适后再确定是否登记。
老人的情况是已退休,有一女,经济状况良好:名下有一处房产,有一定存款,退休金较高。目前和女儿女婿生活,同居后计划搬到自己名下的房子生活。
问题如下:
1、如果一直为同居状态,我父亲百年后,同居伴侣是否因事实婚姻而享有我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如有,是否和女儿为同序列的继承人。
2、如果我父亲的房产证上追加女儿的名字,那么同居伴侣如有继承权的话,继承份额又是多少?
3、如果我父亲立有遗嘱,是否遗嘱分配优先继承序列?
4、如果房产为女儿和同居伴侣共同继承,如一方需处置房产,是否必须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5、如果房产只有女儿可继承或父亲后续与其分手,但同居伴侣拒绝搬出房子,有什么法律途径解决。
有劳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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