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流转费。补贴。纠纷
更新时间:2010-08-02 17:17:36
问题描述:
(1)律师好;2003年我和本村村民李XX经村委会同意签订土地转包协议一份内容是{经承包户李XX同意将南节地承包集体的4级地转包给于长青,承包期以30年承包合同期限为准。原承包户不要任何费用。转包给于长青的土地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于长青自己担负。本村村委会在该协议上盖章(同意转包)李XX之妻签字}2010年2月李XX将我起诉,诉称要求我返还承包地,经法院审理驳回李XX诉讼请求,认定李XX之妻与于XX订立协议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协议有效。现在李XX又以要求给流转费为起诉理由将我告上法院。请问:法院已经判决协议有效。法院应该驳回李XX给予流转费的诉讼请求吗?
(2)2003年农业税我给李XX缴纳;自2004年到现在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全部由李XX领取、请问,补贴该归谁?
(3)南节地(地名)我种着2块。在李XX土地承包合同书上有3块地,签合同时包括这3块地。但是这几年我没有种那一块地,请问我能不能要求按合同履行起诉李XX返还那一块地呢?
谢谢律师了;请您给予详细解答谢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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