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这样的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0-07-29 18:28:51
问题描述:
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是新建房不满5年,所以要交1万多的过户费用,中介说可以先不过户,先请卖主办个委托书,将此房产委托我全权处理,然后将委托书到公证处公证,这样房子就和卖主无关,5年后我再将房产证过户,可以不交费用了,他说现在好多人都这样做。我不知这样的公证是否有效,将来不会有麻烦吗?卖主已经73岁,如果5年里他有什么不测,对我的房产过户有影响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