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向用人单位讨要待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7-28 13:30:28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被用人单位放休待岗(放休时留有联系电话),直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也未通知我上班;现我向用人单位讨要待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他们却说中途通知我去上班我不去,用人单位有记录,等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注:电信局无法查找通知我去上班时联系电话的通信记录;已经过期。)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该由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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